据国家广电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日印发《防范和惩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工作责任制。
该规定适用于从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管理和统计工作的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